社会契约论是有关政治哲学方面的一个理论思想。它主要是从各种思想经历的繁杂复杂中提炼出来的,是指社会成员就成立社会形式后建立的任何一种公民关系义务的和权力。而现代社会中,作为社会规范和传统道德的一部分,社会契约论的意义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社会契约原则的基础是,社会成员自愿放弃部分自由来获得政治和社会规范所能提供的好处,而政治权力只能凭借被契约化的公正和合法的过程来行使。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契约原则反映了一种社会责任和约束力。契约的缺乏是一种重要的历史遗憾,也是近代社会历史发展的痛点之一。
社会契约论对于推进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尤其是当前中国的改革和创新是至关重要的。它展现了人类社会趋向合作、共生、进步、发展和蓬勃发展的精神,是一个社会所必须具备的精神品格。所以在中国的现实历史进程中,把社会契约原则的理论完善和落实到实际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