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是一个充满痛苦的词汇。奴役制度,即以个体剥夺与财产剥夺为手段,使人直接或间接地服从于他人支配,不受自主意志限制的制度,直到20世纪初,奴隶制度在西方被废除,就此终结。而在中国,奴役制度却比西方还要早一些。
那么,中国奴役制度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从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可以看出,封建战国时期,奴隶集团已经存在。秦朝以征战的战利品和征召的夷君,充实了国家劳动力,也充实了蒸蒸日上的奴隶拥有者。汉代,奴仆地位大幅度提高,奴隶的形式也逐渐发生变化,民间奴役制度逐渐被官府塑造成严格的法律制度,成为一种“土司制”,地位日益提高。
进入唐朝,奴隶制度得到了大规模的扩张,不再仅限于贵族统治阶层。唐代的奴隶主和奴隶,种类繁多,从每年被迫籍贯的人,到被卖给商人或封建主的“私奴”,再到流浪的童男童女和注定先天缺陷的“残奴”们,有着及其严谨复杂的奴隶等级。
到了元代,奴隶制度的发展更为复杂。到了明代中期,大量使用黑奴仆役的潮州贡使,被认为是奴役体制的“升级版”。人类身体和自由的否定,被最高法律的形式所肯定,冠梗的奴隶主必然不会放松对奴隶的控制。可见,奴隶制度在中国是经过长期演进形成的,并且离我们的生活其实不久远。
革命十多年后,中国终于在1950年国共内战之后废除奴隶、地主赋客和封建主等反动统治阶级,然后虽然抛弃了奴隶制度,但类似的人口拐卖、抢夺自由者的罪行仍然时有发生。对于奴隶制度,我们无法改变事实,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深入了解奴役制度,重视每一个人的自由、权益,守护人类的尊严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