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印发了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全面规范了学校安全工作。
广东省安全管理条例共十三章七十三条,分别制定了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预防和治理机制等方面,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安全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心理安全。
此外,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精神健康,是教育部门的最基本职责所在,学校除了要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更要关注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教育部门必须借助校园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学生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据悉,为了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到位,学校将会建立全面负责的安全工作制度,制定校园救援预案,装备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等等。广东省公安厅最终表示,希望通过条例的颁发,为学生打造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学习环境,全面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