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是我国刑事诉讼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即在未经合法程序查明罪行前,任何人均不得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疑罪从无的原则可能会被破坏,从而侵害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如何在刑事诉讼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疑罪从无原则被破坏呢?首先,作为被调查对象,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有权拒绝自证其罪,不需要为询问提供证据,也有权委托代理人为自己辩护。其次,我们要尊重法律程序,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不要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
最后,如果被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审查逮捕、执行逮捕、审判等环节中,及时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